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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旺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7-03-26 16:46   来源: 互联网    作者:醉言    阅读量:6451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7-018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5,459.78万元,符合募集 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6]2993号)核准,深圳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00万股,发行价格为23.16元/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共 计 人 民 币 111,168.00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5,971.7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5,196.81万元。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30日对本次发行关于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7352号”《验资 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以募集 实施主体 资金投入 1 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 限 74,120.68 74,120.68 江西景旺精密电 公司高密度、多层、柔性 路有限公司 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 化 项目(一期) 2 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 6,803.95 6,803.95 景 旺 电 子 科 技 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 件 (龙川)有限公 表面贴装生产项目 司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流 25,000.00 24,272.18 深圳市景旺电子 动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05,924.63 105,196.81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有资金或 银行借款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 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55,459.78万元,募集 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55,459.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 74,120.68 53,961.39 53,961.39 限公司高密度、多层、 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 产业化项目(一期) 2 景旺电子科技(龙川) 6,803.95 1,498.39 1,498.39 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 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 目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24,272.18 流动资金 合计 105,196.81 55,459.78 55,459.78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于2017年3月2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6737号”《深圳市景旺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 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55,459.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 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 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7年2月28日止的《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与实 际情况相符。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表述。本次募集资金 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459.7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人民币55,459.78万元。 3、监事会核查意见 2017年3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龙川)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 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与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 集资金人民币55,459.78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江西 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 目(一期)和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 装生产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鉴证,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二次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的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了确认。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 的要求。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 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正常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景旺电子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景 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 报告》。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0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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