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财网-专业的商业信息聚合平台
adtop
您的位置:商财网 > 产业聚焦

科陆电子违规变更业绩承诺5责任主体收深交所监管函(图)

时间:2017-05-10 10:34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叶知秋    阅读量:15998   

科陆电子违规变更业绩承诺5责任主体收深交所监管函(图)

科陆电子违规变更业绩承诺

消息 因违规变更业绩承诺,5月9日,深交所发布对对科陆电子及孙萍、周伟、蒋名规、中能国电(北京)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据监管函,2015 年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电子”)以 6000 万元向深圳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绿源”)增资,增资后持有其 55%的股权。中电绿源其他股东孙萍、周伟、蒋名规、中能国电(北京)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股东”)承诺中电绿源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200万元、3800 万元和7000万元。

2016年12月30日,科陆电子披露的《关于完成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45%股权的公告》显示,鉴于中电绿源 2015 年、2016 年 1-11 月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数,且原股东未能以现金形式向公司进行补偿,科陆电子已以人民币 2616.78 万元收购原股东持有的中电绿源合计 45%的股权,扣除原股东应支付公司的业绩补偿款后,科陆电子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1100 万元,原股东关于中电绿源2016年11月之后的业绩承诺取消。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已于公告日前完成。

科陆电子于2017年3月3日《关于收购中电绿源45%股权中涉及承诺事项的议案》显示,中电绿源原股东拟变更原对中电绿源的业绩补偿承诺。科陆电子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分别于2017年3月2日及3月20日审议通过该承诺变更事项。

深交所指出,科陆电子及上述人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前变更承诺的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3 条、第 11.11.1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4.5.6 条、4.5.16 条的规定。要求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来源和讯股票)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站搜索

adr1
adr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