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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首套房贷款也需与公积金缴存余额、年限挂钩

时间:2016-12-23 11:50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山歌    阅读量:15364   

新华社郑州12月23日电(付昊苏、牛少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2日公布新政策,收紧公积金贷款政策,首套房贷款和二套房贷款一样,也需求和缴存余额、缴存年限挂钩。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自2016年12月22日起,新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再按家庭首套住房或二套住房差别认定单笔贷款金额,调整为一致按《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告诉》要求审定单笔贷款金额。

这意味着,往后郑州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都需满足三个要求:一是贷款金额不超出相应最高限额。其中,夫妻两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置郑州市区内住房、初次请求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出60万元;其他情形请求贷款的,贷款金额一致不超出40万元。二是贷款金额不超出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即依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三是月还款额不超出家庭收入的60%,其中,月还款额按乞贷人最长贷款年限计算。家庭收入为乞贷人及配头(或共有人)近6期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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