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消息 金明精机4月25日晚间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郑芸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