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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王”获原股东“补血”浙商财险拟增资15亿

时间:2017-07-07 15:16   来源: 互联网    作者:竹隐    阅读量:9262   

受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影响,浙商财险2016年亏损6.5亿元,亏损幅度居财险公司之首。

如今,“亏损王”终于迎来股东“补血”。日前,浙商财险发布增资公告,称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增资扩股方案拟增资15亿元,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将增加至30亿元。

对于陷入亏损泥淖的浙商财险而言,15亿增资款到位将大幅改善偿付能力,为下一步业务发展创造条件。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浙商财险内部人士,但未能得到对方回应。

注册资本将增至30亿

7月4日,浙商财险发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称,注册资本金从15亿元增加到30亿元,增资金额15亿元。此次增资以向原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总计发行股份数量15亿股,每股1元,由全体现有股东按照股份持有比例同比例认购增发的股份。增资无新增股东。

浙商财险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15亿元,由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组建。从经营情况而言,这家成立8年的财险公司盈利情况并不乐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显示,浙商财险成立7个会计年度累计亏损超过1亿元。而随着2016年底曝出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该公司的业绩陷入低谷,以当年6.5亿元的亏损幅度高居财险公司之首。

与此同时,浙商财险的偿付能力也受到考验。年报显示,浙商财险2016年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4.88%,比上年下降146.75个百分点。由于“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两项大增,其2016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亿元。今年一季度,“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增加8727万元。

2017年一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浙商财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9.93%,较上季度末的157.06%略有上升。不过,最新的风险评级结果显示2016年末为B,而2016年三季度末为A。一位保险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原股东对浙商财险的增资,将改善该公司的偿付能力。

浙商财险在其2017年一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中称,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出现负数,本季度净现金流负数,因此,公司需提升保费规模和质量、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性需求。”

保监会数据显示,2017年1~5月,浙商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5.22亿元,同比上升16%。

倒逼监管条例完善

在充分暴露了浙商保险业务风险的同时,去年的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也给保险信保业务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相关监管条例逐步出台,使得保险公司在未来开展保证保险业务时也有章可循。

去年12月,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的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投保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单户累计最高承保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投保人为自然人的,单户累计最高承保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今年6月19日,保监会对《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方面对保险公司可承保的业务范围划出明确红线,一方面还对公司承保业务的自留责任余额以及偿付能力数据做出明确要求。

在自留责任余额方面规定,总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10倍。单笔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5%,且不得超过5亿元。以浙商保险最新的净资产约7亿元计算,若按该规定实行,单笔责任额最多3500万元,尚在可控范围之内。

在偿付能力方面规定,经营信保业务的保险公司,上一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当不低于75%,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保险公司今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包括天安财险、安华农业、三星财险等财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不符合此条件。

根据第三方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3月底,与保险公司合作的P2P网贷平台有55家,已经有33家保险公司介入到P2P网贷行业的保险业务中,其中与P2P网贷平台合作数量较多的险企包括中国人保、长安责任保险等,这些险企合作的平台数量均在5家以上,合作险种包括保证保险、信贷审核责任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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