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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险企风险自查报告不合格

时间:2017-07-24 13:07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如思    阅读量:14638   

北京商报讯(记者 许晨辉)2017年以来,监管对于保险行业一直是“严”字当头。在保监会决定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几乎绝大多数保险机构均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但仍有部分保险机构重视程度不够,未认真落实要求。近日,保监会对外通报,仍有人保、太平洋产险、平安健康、长安责任险等12家保险公司未按时提交自查报告或自查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等问题。

7月21日,保监会对外披露的《关于部分保险机构报送风险排查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有关问题的通报》显示,截至6月15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久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6家保险公司未按时报送自查报告。经提示后,久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仍未提交完整的自查报告。

此外,还有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利保险(中国)有限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家保险机构未提交《确认及承诺书》,另外,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未报送《风险排查提纲》。

据了解,此次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是保监会全面掌握保险资金运用状况,摸清行业风险底数的一项重要措施。保监会表示:“上述保险公司未按时、完整提交自查情况报告,表明公司内部管理不严,合规意识不强,应当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能力和管理水平。同时,保监会将结合上述保险机构的报送情况,综合分析其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状况,纳入偿付能力分类监管评价结果。”

今年5月,保监会对外发布《关于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保险机构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自查,并于6月15日前上报自查整改情况。据悉,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是关注重大股票股权投资、另类及金融产品投资、不动产投资和境外投资等业务领域;梳理合规风险、监管套利、利益输送、资产质量、资产负债错配等风险点;检查利用金融产品嵌套和金融通道业务开展投资,利用金融产品、回购交易及资产抵质押融资放大投资杠杆,以及利用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抽屉协议”、“阴阳合同”、利益输送等行为。

而对风险状况暴露不充分、工作不认真、报告无风险的保险机构,保监会表示将作为查处的工作重点。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从重顶格处罚。同时,要求保险机构及时纠错认真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完善机制、填补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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