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早六点,沈丘谢营行政村群众李某丽和谢某欢从西安返回沈丘,经排查和核酸检测结果,这两名群众疑似为新冠肺炎病例。
特此提醒我市广大群众,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及时与当地社区联系,并做好防护进行核酸检测,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沈某某,女,59岁,现住西宁市城西区星海路12号国家税务局家属院,系蔡某某(1号核酸检测阳性者)之妻。10月28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一,12月19日早上6点半至12月22日,在沈丘周营镇至赵德营镇十字路口边的包子店吃过饭的人员。
二,从12月19日早上6点半至12月22日,近距离接触过李某丽和谢某欢的人员。
请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人员,及时向社区报备,若有瞒报,知情不报者,将按照传染病防控法依法追究责任另外,凡是从西安等国内中高风险区返项者,请主动报备,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要求做好隔离,请广大群众互相监督
项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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