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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

时间:2017-01-27 12:22   来源: 互联网    作者:醉言    阅读量:11923   

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 题:外汇局推动外汇管理改革 统筹方便化和防风险

新华社记者吴雨

国家外汇管理局26日印发告诉,进一步推动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在提高贸易投资方便化水平的同时,外汇局催促银行、企业遵照现行外汇管理规定,严厉落实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义务,完善跨境资金本外币一体化管理,防备风险。

新公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告诉》包含3方面9项办法。在提高贸易投资方便化水平方面,《告诉》提出,扩展境表里汇贷款结汇范围,许可内保外贷项下资金调回境内应用,将境内银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接收的存款境内应用比例从50%调整为100%,许可自在贸易实验区内境外机构境表里汇账户解决结汇。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办法将有益于解决部分中小进出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充足利用境表里两个市场资源,丰富资金应用渠道,利于实体经济发展。

在完善管理方面,《告诉》进一步标准货色贸易外汇管理,明确等值5万美元(不含)以上外汇利润汇出业务的单证及签注请求等,明确境内机构解决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手续时,应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起源与资金用处等。

记者了解到,近期外汇局在监测和核对中发现,一部分企业存在出口不收汇或少收汇、进出口报关主体和收付汇主体不一致等情形,扰乱正常外汇进出次序。为此,《告诉》再次强调,企业应该依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解决贸易外汇进出业务,及时解决收汇业务。

如今,我国已完成常常项目可兑换,境内机构真实合规的利润,只需按程序出具证实材料,能够直接在银行解决汇出手续,没有任何限制。可是,此次《告诉》对境内机构利润汇出管理进行了一些完善,进一步明确境内机构利润汇出前应先依法弥补之前年度损失,重申等值5万美元(不含)以上利润汇出单证审核请求,对境内机构利润汇出未增加新的审核材料。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最近几年来,在境外直接投资政策方面陆续简政放权,从较多的审批核准转向登记立案,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是一向的、稳固的。《告诉》并未转变境外直接投资的监管导向,请求境内机构应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起源与资金用处(应用筹划)情形,提供董事会决定(或合伙人决定)、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实材料,主如果完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目标是增进我国境外直接投资连续健康发展,完成互利双赢、一起发展。

在统筹本外币管理方面,《告诉》请求未按规定报送信息的境内机构于告诉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上报,并对境内机构境外放款业务实行本外币一体化的宏观谨慎管理。境内机构解决境外放款业务,辅币境外放款余额与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共计最高不得超出其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一切者权益的30%。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本外币全口径境外放款管理是为进一步树立健全宏观谨慎管理框架下的资本流动管理系统,增进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双向均衡。

外汇局表示,《告诉》印发后,真实合规的跨境进出和汇兑不受影响,请求银行、企业遵照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确保交易真实合规,在改革开放总原则下苦守风险底线,保护外汇市场次序,防备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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