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长春市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系统顺应城市建设和土地市场发展的需求,日前,长春市政府发布实行长春市区基准地价等土地价钱。长春市中心城区Ⅰ级:一类商服地面地价为14028元/平方米;一、二类住宅地面地价为6080元/平方米;一、二类工业基准地价为3250元/平方米。
关注一: 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指在土地定级范围内,在平均开发利用要求下,不一样级(类、等)别或不一样均质地区的建设用地,依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处分别评价,并由政府确定,以某日为估价基准日,法定最凌驾让年期完整国有建设用地应用权的区域平均价钱,包括土地获得费、开发费和土地出让纯收益,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包括一类区域价钱和二类区域价钱。其中,一类区域价钱指商服用地区段线路价,即各级别商服用地线路价区段临街宗地完整国有建设用地应用权法定最凌驾让年期的平均价钱;二类区域价钱指一类区域之外的,各级(等)别商服用地的平均价钱。
土地出让纯收益指土地定级范围内,级(类、等)别分用处或商服用地区段国有建设用地应用权法定最凌驾让年期的政府平均纯收益,是政府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应用权时的增值收益。
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指各级(等)别工业用地完整国有建设用地应用权法定最凌驾让年期的最低价钱。
土地租金标准指各级(类、等)别分用处国有建设用地应用权在租赁刻日内的土地纯收益。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平均分摊的土地价钱。
关注二:2015年10月8日位估价基准日
估价基准日:2015年10月8日。
用地类型:是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3大类,土天时用分类系统中其他建设用地与上述基准地价用处进行连接。各用地类型名称和内涵,恪守《土天时用近况分类》(GB/T 21010—2007)规定。
平均开发要求:中心城区宗地红线外七通(通路、通下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燃气、通热力)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外部州里为宗地红线外四通(通路、通下水、通电、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平均容积率:中心城区商服用地为3.0,住宅用地为2.0,工业用地为1.0。外部州里商服用地为1.5,住宅用地为1.0,工业用地为1.0。
出让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综适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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