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鲁延宏)记者日前从海原县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邀人家中吸毒,被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了解,海原籍男子王某高中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此间,王某不仅沾染上吸食毒品恶习,还因盗窃罪于2009年、2010年、2015年三次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王某刑满释放回到海原后并未改过自新,又邀请好友李某在家中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王某被海原县人民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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