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3日讯 安徽保监局今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1月至10月,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国元农险合肥中支)存在虚列兼业代理机构、个人代理人业务,虚列绩效工资,用于支付给无代理资格单位或相关业务维护的问题。
安徽保监局表示,国元农险合肥中支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该局决定对国元农险合肥中支罚款22万元;国元农险合肥中支时任总经理助理郭红(身份证号342601XXXXXXXX0043)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郭红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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