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新闻办获悉,该州勐海县森林公安局近日销毁了一批不易保存的涉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4月1日,勐海县森林公安局在勐海县一中和勐海茶厂中间的空地举行销毁野生动物现场会。此次销毁的是勐海县森林公安局近年来缴获的不宜保存的涉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野牛头骨1个、大象皮1.5公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死体)2只、穿山甲(死体)2只、水鹿腿4只、熊掌2只,被列入中国物种红色名录的平胸龟(死体)84只,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5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金猫(死体)1只以及赤麂(死体)1只、眼镜蛇(死体)1条。
“公开销毁野生动物死体表明了森林公安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勐海县森林公安局刑侦队长杨跃表示,“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广大民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参与并自觉抵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及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
近年来,勐海县森林公安局积极抓住全省林业执法改革的步伐,积极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开展了“滇绿”、“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资源”、“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湿地和自然保护区执法”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惩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2016年受理案件195起,查办188起,收缴罚没款114.269万元,收缴野生植物制品81件,野生动物制品286头/件、收缴枪支124支、射钉枪子弹10颗、气枪子弹40颗、弹丸330克,有效地打击了涉林犯罪,震慑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记者 史广林 常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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