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91元,同比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34元,同比名义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95元,同比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9%。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有关专家解读称,今年以来广东经济开局良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收入四大类构成均有不同程度增长。(记者 马汉青 通讯员 粤调)
工资性收入增长8.5%
一季度广东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405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69.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亦最大,达67.1%,拉动收入增长5.9个百分点,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经营净收入增长7.7%
一季度广东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193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0%,拉动收入增长1.0个百分点。各地创业环境继续改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动能进一步释放。
财产净收入增长12.0%
在四大类收入中增速最快,拉动收入增长1.3个百分点。来自房租、储蓄保险收益、红利、利息收入均有所增加,带动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较快增长。
转移净收入增长9.8%
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主要受政府各项惠民政策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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