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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社会组织登记擅自以社会智库名义活动将依法取缔

时间:2017-05-07 06:32   来源: 互联网    作者:樊华    阅读量:13374   

本报北京5月6日电(记者潘跃)民政部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5日,在民政部2017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巡视员李波表示,《意见》要求依法查处社会智库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未经社会组织登记、擅自以社会智库名义开展活动的,由民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社会智库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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