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财务局公布《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行应用财务补助资金管理实行细则(暂行)》,该细则实用于中央财务和市级财务新能源汽车推行应用补助资金的请求、审核(审批)与发放。
依照该细则,2016年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分别补助1万元、3万元;插电式混杂动力乘用车补助1万元。纯电动客车最高补助10万元;插电式混杂动力客车补助5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补助10万元,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补助15万元,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补助25万元。
据了解,此次中央财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市财务补助对象是在本市购置、上牌和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
补助受理地点是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接件大厅(渝北区龙山街道做事处龙山路70号),市民也可向重庆市财务局和新能源汽车推行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询问详细补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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