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普陀交警对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道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普陀交警在1个半小时内仅查获3起该类违法行为。
上午9时许,在普陀区长寿路、武宁路路口,长寿路沿线有多条公交线路行经,且悬挂有明显的公交专用道示意牌。9点25分许,一辆白色的宝马小客车跟随公交车从长寿路西向东方向的公交道驶来,交警随即将该车拦下,并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车窗摇下后,发现驾车的驾驶员是一名拥有上海驾照的外籍人士,交警询问他是否知晓公交车道现在不能行驶,该名驾驶员古某表示:自己知道,只是觉得车道很空,贪图方便所以才在公交车道内行驶,你们上海交警真的管得好严格。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进行了处罚。
普陀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翁成峰告诉记者,随着交通大整治行动的持续推进,现在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的现象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改善,平时驾驶员已经很注意,在高峰时段(上午7时至10时和下午16时至19时)基本不在公交专用道上行驶了。同时,针对3月25日即将出台的新《条例》规定,他提醒广大市民、驾驶员,新规实施之后,工作日正在载人的核定载客人数二十人以上的载客汽车以及正在运载学生的校车等情况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此外,双休日和节假日全天允许社会车辆驶入公交专用道。
相关法规条例链接: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公交专用道在规定时段内供公共汽(电)车专用行驶,其他车辆不得驶入,但下列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
(一)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
(二)实施清障施救作业的车辆;
(三)正在运载学生的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
(四)正在载人的核定载客人数二十人以上的载客汽车;
(五)根据交通信号指示允许借用公交专用道的车辆。
双休日和全体公民放假节日全天允许其他车辆驶入公交专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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