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1月18日讯 1月17日,中国保监会连发4道行政处分书,对合世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合世人寿莆田中支)和三名高管进行处分。
合世人寿官网网页截图
行政处分书显示,经查,合世人寿莆田中支存在财务不真实的举动。2014年8月,该公司在编号为47、48的2份财务凭证平分别列支印刷费39200元和51500元,合计90700元,上述凭证列支的经济事项与实际支出情形不符。
合世人寿莆田中支上述举动违背了《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福建监管局对合世人寿莆田中支处以14.5万元罚款,并责令纠正。
宋志明作为该公司时任分管银保的总经理助理,对上述犯法举动负有直接义务。依据《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福建监管局对宋志明予以警惕,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刘传彪作为该公司时任实际负责人,对上述犯法举动负有直接义务。依据《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福建监管局对刘传彪予以警惕,并处以1.5万元罚款。
赖明扬作为该公司时任银保部经理,对上述犯法举动负有直接义务。依据《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福建监管局对赖明扬予以警惕,并处以2.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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