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16年,山东省烟台市通过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助推农业综合开发。
加大力度,着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以山、水、林、田、路综合整治为重点,通过对上争取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筹集资金1.25亿元,大力支持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支持土地综合整治和小流域生态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年建设高标准农田8.4万亩,治理小流域0.5万亩。
突出重点,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扶持重点,全年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33家,农业龙头企业32家,新建种养基地9077亩。给予10家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658万元,撬动银行贷款2.73亿元。
精准扶贫,多措并举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在项目规划上注重整体统筹发展,在项目安排上做到扶贫项目优先,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实行区别对待,在项目管理上做到严格规范。通过上下结合,从省以上土地治理资金中安排40%,用于扶贫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3.6万亩。
创新手段,突出抓好完工项目绩效评价。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新机制,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对全市10.25万亩土地治理项目、25个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进行竣工检查验收和2.3亿元的资金进入绩效评价,顺利通过了上级部门的竣工检查验收和资金绩效评价。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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