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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在京举办"3.15"主题活动倡导责任质量保障消费

时间:2017-03-15 19:35   来源: 互联网    作者:许一诺    阅读量:16646   

人民网北京3月15电(记者孙博洋)今天,由国家质检总局主办,中国质检报刊社承办,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办。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梅克保出席会议并讲话,质检总局总工程师韩毅出席会议。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广大消费者自己的节日,也是政府和企业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的日子。质量与消费息息相关,维护质量诚信、保护消费者权益,是质检部门的重要职责。质检总局以“责任汇聚诚信,质量保障消费”为主题,举行“3.15”主题宣传活动,旨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梅克保在致辞中强调,维护质量诚信、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他指出,政府要高度重视质量,促进社会消费升级。质量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关系百姓的日常消费和切身利益。各级政府特别是质量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把质量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广泛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努力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同时,要坚持质量提升和质量监管双管齐下,紧紧盯住老百姓日常消费品和关系民生的服务业,加强质量诚信建设,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社会消费升级。

梅克保指出,企业要致力创造质量,提振民众消费信心。消费市场是信心市场,消费经济是信心经济。作为市场主体,改善质量供给,关键在企业。广大企业要从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牢记创造质量的使命,树立诚信至上的理念,像爱护眼睛一样珍视质量,像保护生命一样维护信誉,不制假售假、不以次充好、不虚假宣传,争做讲质量、有良心、能“长寿”的企业。要担负起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主体责任,做好持续改进质量、提高标准应用、弘扬工匠精神的践行者,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上下功夫,有效解决质量稳定性、精度保持性、消费安全性等问题,真正让老百姓喜欢买国货、放心用国货。

梅克保呼吁,社会要积极参与质量,优化百姓消费环境。质量具有市场属性、社会属性和公共属性,质量问题关系每一个社会成员和每一位消费者。消费者要坚持科学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看重质量品牌,相信优质优价,拒绝假冒伪劣,积极举报质量违法行为,做到人人在参与质量的过程中享受质量,人人在享受质量的同时创造质量。商会、行业协(学)会、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加强监督服务,引导行业诚信自律,营造以质取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新闻媒体要积极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风尚,使诚信为本、公平竞争成为价值导向,使追求卓越、精益求精成为时代精神。

活动现场,还进行了3.15权威发布,企业签名诵读诚信责任承诺书等活动,并启动了“质量提升媒体行”一线行出征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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