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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1年内买房执行二套房贷政策

时间:2017-03-25 11:58   来源: 互联网    作者:柳暮雪    阅读量:12420   

■新华社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监会北京监管局等部门24日联合下发通知,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

通知明确,对于离婚1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对于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原则上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此外,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要求停止办理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常形态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包括用于通行的廊子或通道、用于存放汽车的车库等。

另悉,继22日关停了11家房地产中介门店后,北京又查处了链家、我爱我家等10家涉嫌炒作“天价学区房”的中介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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