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26日讯 4月45日,银监会官网发布“运银监罚决字〔2017〕1号”、“运银监罚决字〔201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西闻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个贷企用的问题,被罚款人民币20万元。
资料显示,山西闻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杨振宁,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个贷企用”。运城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对山西闻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郭庆祥在山西闻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行长期间,对该行个贷企用一案负直接责任,运城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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