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 何正鑫
□ 本报通讯员 李国柱
高层火灾事故屡屡挑动社会神经。
近日,一则题为《小区消防通道被借道引居民担忧 物业:临时借用》的消息广受湖北省武汉市市民关注。
消息称,武汉市江汉区循礼门附近一商住楼物业公司私自对小区道路进行改造,将专用消防通道改为一半行车,一半走人。
争议小区名为南国中心一期。《法制日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小区共分A、B两栋,小区背对一老式居民小区,两侧则分别为打围工地。社会车辆经由B栋道路进入商住楼地下停车场,再经A栋出口驶出。
南国中心一期业主介绍,A栋道路原为小区消防专用通道,7月1日起被物业改为一半供社会车辆通行,一半行人。
“以前车辆都是从B栋出入口通行的,现在借用了消防通道,万一发生火灾怎么办?人车混行,居民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多名业主直言顾虑。
对此,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解释称,小区原有的规划出入口在A栋后侧,因该处打围施工目前尚未开通。随着车流量加大,投用的B栋出入口经常出现堵车现象,临时借用消防通道后,车辆由B栋进A栋出,以此形成环形线路解决拥堵问题。为保证行人安全,单位特地设置了障碍物将A栋道路的行人和行车通道区分开来。
针对有关质疑,7月4日上午,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江汉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吴强率队进行了实地查看。
查验了道路宽度并指挥作战员驾驶大型消防车绕AB栋道路环行一周后,吴强向居民们解释道,该小区消防通道设计符合规定,未发现占用消防通道问题。
“按照建筑要求,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小区的设计是符合要求的,我们今天特地开了队里最大型的消防车过来,方便大家‘眼见为实’。”吴强说。
吴强补充说:“消防通道是设计用于扑救火灾时供消防车行驶、停靠的车道,平时可以和市政道路、小区道路合用,但严禁非法占用。”
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因非法占用消防通道延缓消防救援的事件屡屡发生,其中以私家车占用、摆摊设点、违章搭建等几大类现象居多。
“要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切勿随意占用消防通道。”前述负责人提醒,按照我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违者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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