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两天,就是18岁的山东女孩徐玉玉去世11个月。
昨天,全国关注的徐玉玉案一审判决。
被告人陈文辉犯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郑金锋等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实习生 阿妮尔 丁笑宇 紫牛新闻记者 陈勇 任国勇
陈文辉获无期徒刑
主犯陈文辉犯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6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3至15年有期徒刑。
她倒在回家途中
去年8月18日,山东临沂市的高考女生徐玉玉收到南京邮电大学录取通知书。第二天,她就接到了自称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的陌生来电,声称有一笔2680元的助学金要发给她。按照对方要求,她将父母为她拼凑的9900元学费打入对方提供的账户。学费汇出后对方音信全无,当晚徐玉玉报警。在做笔录后回家的途中,其父徐连彬发现她倒在车上,十几分钟后医护人员抵达现场,开始心肺复苏。8月21日,徐玉玉抢救无效死亡。
8月28日,涉案嫌疑人全部落网。
紫牛新闻记者对话徐玉玉父亲:
准备带上判决书去“看”玉玉
紫牛新闻记者询问上午的庭审过程时,徐连彬说,“我是当事人,需要提供证词,就没参加庭审和旁听。”
对玉玉来说也算有个交代了
“我大概是11点左右知道判决结果的,参加旁听的亲戚出来之后告诉我的,听到这个结果之后,我还是比较满意的,目前,判决书也拿到手了。”徐连彬说:“这个事情现在基本就算结束了,其实玉玉已经不在了,就算再怎么判又能咋样呢。”长叹一声,声音悲凉而又无奈。
徐连彬接着说:“事情已经过去快一年了,这么多天来,几乎天天都会想起这个事,她妈妈现在想起玉玉来,还经常流泪,现在法院判下来了,对我们夫妻俩,对玉玉来说也算有个交代了。”
好多事情不想再回忆
提到上次玉玉被电信诈骗骗去的9900元学费,徐连彬表示已经退赔了。又提到是否需要提起赔偿的问题,徐连彬是这么回答紫牛新闻记者的:“我从来都没想过赔偿这件事,虽然我现在家里很穷,但我不会提出一分钱赔偿的,女儿都不在了,还要钱干什么呢?只是希望那些罪犯能被判得重一点,让他们不能再出去害人了。至于以后该怎么办,现在只能说走一步,算一步吧。”
徐连彬语气中带有些许无奈,他表示,事情到今天为止也算结束了,好多事情也不想再回忆了。他和老伴已经50多岁了,目前家里主要是他在外面打点零工维持着。“玉玉还有一个姐姐,27岁了,将来等我们老了,她应该还能接济点给我们吧。”
以为不要赔偿至少不会轻判
一审宣判前,徐连彬曾向媒体表示:“我不需要民事赔偿,希望法院不要轻判!”昨日下午,紫牛新闻记者在询问徐连彬是否曾表示不需要赔偿,以此让被告人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他说:“当时是这个意思,但是法律该怎么判,也不是我说了算。”徐连彬表示,当时自认为不主张民事赔偿,被告人会得到重判,至少不会轻判,现在也不这么认为了。
受害人家属不要赔偿,
对判决结果能起什么作用?
有很多网友认为,徐玉玉一家比较贫困,被告人应对徐玉玉家庭作出经济赔偿。那么,徐连彬不要赔偿,是否影响了被告人陈文辉等人的刑罚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建明教授。
赔偿了也不是必然就会从轻判处
赔偿情况确实可以成为法院量刑时应当考虑的情节,但赔偿了也不是必然会从轻,拒绝接受赔偿也不是必然会重判。赔偿损失情况只是诸多酌定量刑情节中的一个,况且不赔偿还有愿意赔偿但无能力赔偿以及愿意且有能力赔偿但被害人方面拒绝接受赔偿等不同情况,这些都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是赔了就判轻,不赔就不可以从轻。
赔偿被害人损失情况是法院量刑时应当考虑的酌定情节,但应当考虑不是说赔了就一定要从轻,还要看案件事实、情节本身,还要结合被告人认罪悔罪情况。
徐玉玉案徐家不能提起附带民诉
徐玉玉案中侵犯公民信息行为本身未造成被害人直接的物质损失,故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诈骗行为虽然造成了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但该罪依法由司法机关直接追缴或判令被告人退赔,无需用附带民诉来解决,故不可以提起附带民诉。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盗窃罪、诈骗罪等非法占有、处置财产的刑事案件,司法机关有义务直接追缴或者判决责令退赔而不适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中既然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审判过程中也就不存在进行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的问题。徐玉玉案本来就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将来也不可以另案起诉要求赔偿。
◎编读往来
“一杯咖啡”:泄露信息的人更应该重判,到底是谁,怎么没判?
编者:徐玉玉案中的个人信息到底是怎么泄露的?本报此前曾有报道。经查,犯罪嫌疑人杜天禹利用技术手段攻击了“山东省2016高考网上报名信息系统”并在网站植入木马病毒,盗取了包括徐玉玉在内的大量考生报名信息。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