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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秩序依法打击高利转贷职业放贷等行为

时间:2022-04-20 08:44   来源: 中国网    作者:余梓阳    阅读量:12930   

在最高人民法院4月19日举行的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和创新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民二庭副庭长杨永清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时表示,人民法院依法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评级,积极促成贷款展期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秩序,依法打击高利转贷职业放贷等行为

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秩序依法打击高利转贷职业放贷等行为

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杨永清表示,解决融资难问题,一方面,依法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依法确认让与担保,融资租赁,有追索权保理等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效力,支持企业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作为融资抵押财产,支持企业以仓单,提单,汇票,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融资另一方面,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评级,维护企业信用依法认定金融机构对于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与信用信息审查义务,防止企业信用,信贷评级被不正当下调,使信用评价体系能够更加精准反映企业信用状况,有效维护企业信誉和品牌价值,减少中小微企业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阻力和困难同时,依法平衡各方利益,积极促成贷款展期切实降低企业恢复生产经营融资成本,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复工复产企业金融借款迟延履行的,慎重认定违约情形,积极促成当事人以展期,续贷或分期付款等和解方式化解纠纷

对于融资贵问题,人民法院主要从两方面着手杨永清表示,一方面,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秩序,依法打击高利转贷职业放贷依法否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预扣本金或者利息,变相高息等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合同条款效力,依法否定高利转贷职业放贷等违法借贷行为的效力推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地区的高,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加大对套路贷等虚假诉讼的防范和制裁力度另一方面,依法审理融资纠纷,降低不合理融资利率对金融机构违反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政策提出的借款提前到期,单方解除合同等诉讼主张,不予支持,对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及以咨询费,担保费等其他费用为名收取的变相利息,严格依照支农支小再贷款信贷优惠利率政策的规定,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打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

在此次发布会上,最高法发布了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15个典型案例和创新机制此举旨在进一步推动形成全国法院上下同步,齐心协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让中小微企业在前进路上更有信心,更有希望,更有保障最高法执行局局长黄文俊说

黄文俊表示,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依法有效打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强化对产业链,供应链和中小微企业集群融资的保护,依法否定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合同条款效力,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一季度,全国法院审结中小微企业破产重整案件83件,涉及债权总额1673亿元,帮助70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脱困重生,4万余名员工稳住就业岗位他说

针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的问题,黄文俊表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账款清理的司法支持,优化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立审执协调机制,依法完善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的政策措施,努力形成强化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的工作合力。

另外,一些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财产,隐藏行踪,法院穷尽现有执行查控手段仍无法查找到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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