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深交所网站发布《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拟对中超控股原实控人黄金广进行公开谴责。
公告称,经查明,黄金广涉嫌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3条,第3.1.5条,第3.1.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标准操作指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2,17.3条和《上市公司自律准则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深交所拟对黄金广进行公开谴责。
中超控股2022年一季度报告显示,2018年,中超控股原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黄金广利用职务之便,未经中超控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表决,对其成为中超控股实际控制人前的债务进行涉及追加担保的未决诉讼15起,金额达2.73亿元中超控股已全面确认2019年预计负债日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将该案发回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重审日前,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重新判决超控股承担连带责任超控股已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于2022年2月11日开庭审理上述案件
日前,中超控股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表示,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黄金广因担保违规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黄金广因涉嫌犯罪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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