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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篇章

时间:2016-12-26 15:20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吴起    阅读量:7837   会员投稿

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这是我国文化领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要法律,是我国公共文化领域具有“压舱石”作用的基本法律。法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文化领域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是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历史性突破。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创造出了许多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中国经验,走出了一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中国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作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战略。当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满怀坚定的文化自信开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局面,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开启了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篇章。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昭示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根本宗旨。法律明确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以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为目标,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促进全体人民文化创造活力喷涌迸发,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多彩,公共文化服务“以文化人”的本质功能充分彰显,集中而鲜明地体现了当代中国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全面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法律在梳理、总结、提炼10多年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理论研究、实践创造和制度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将党中央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转化为国家意志体现在法律中,将人民群众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中的创新创造升华为普遍规范体现在法律中,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普遍关切,构建了新时期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准则,是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推进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根本遵循。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提供了根本保障。法律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政府主导的本质属性,厘清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功能和任务,强化了政府的保障责任,构筑起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展现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范围,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有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扎实有力的“江苏举措”

一张蓝图绘到底,使之变成美好的现实,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向前推进。江苏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扎实有力。

一是切实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各级政府切实把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善文化民生、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和干部考核内容,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支撑。2012年底,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部署工作,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主导责任。

二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坚持做到财政文化事业支出增幅高于一般预算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省财政加大农村文化建设、“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三送”工程、共享工程等专项资金补助。2012年和2013年,省财政厅分别下发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15亿元和1.45亿元。2012年度,全省文化部门经费中,财政拨款47.4亿元(不含基本建设投资部分),比上年增加16.56亿元,增长35.23%。所有专项资金都制定了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专款专用。

三是完善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打造都市“15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坚持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把乡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各地在调整行政区划、重新规划村镇、新建和改造居民小区时,必须做好公共文化设施的配套工作。

四是深入推进免费开放工作。2012年和2013年,省财政厅分别下发免费开放补助经费9100万元和9267万元。省文化厅制定了《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江苏省公共博物馆服务规范》、《江苏省公共美术馆服务规范》和《江苏省公共文化馆服务规范》,并在全省广泛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优质服务提升月活动,促进公益性文化单位深入做好免费开放服务,进一步改进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五是认真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针对群众需求,认真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三送”(送书、送戏、送电影)、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2012年和2013年,省财政厅分别安排“三送”专项经费1260万元和1385万元。全省公共广播节目、公共电视节目分别达到126套和130套。

六是扎实开展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在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的同时,2011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并以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创建工作,以此整体带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省财政对获得国家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的按与国家财政相同的标准奖励,每个示范区400万元、每个示范项目50万元;对获得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地区,省财政给予以奖代补,其中省辖市奖励300万元、县(市、区)奖励100万元、乡镇奖励3万元。首批奖励资金已经下达。

令人瞩目的“江苏创新”

江苏有着很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为了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江苏积极开展文化创新,形成了诸多亮点。

一是开展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张家港市将各村(社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为若干个文化服务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以上志愿者性质的网格文化员,使网格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基础层级,形成市、镇(区)、村(社区)、网格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把全市境内的所有人口均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服务范畴,使全市所有群众都能享受到普惠、均等、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有效解决了政府在村(社区)以下公共文化服务缺乏支撑层级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员严重缺乏、文化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形成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张家港经验”。该经验已被文化部向全国推广。

二是开展区域文化联动。苏州市吴江区实施“区域文化联动”,有效整合区域文化资源,实现了本区范围乃至长三角区域、大运河沿线(江苏段)区域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促进了区域内外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丰富了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效益,促进了基层文化的繁荣和发展。该项目获第二届文化部创新奖,并在全省推广。

三是尝试公共图书馆服务外包。2010年,无锡新区在全国率先尝试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通过公开招标,将无锡新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管理、运行和服务外包给艾迪讯电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改变了过去由政府直接兴办公共图书馆的做法,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开拓了高新区公共图书馆建设和服务的新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与创新管理”项目获得第四届文化部创新奖。

四是开展社区文化中心标准化建设。连云港市对全市201个社区实行了标准化建设,建成20个优秀社区文化中心示范基地,打造了70余个社区文化品牌项目;社区文化中心全部建有图书阅览室、综合文体活动室、文化培训室和文化广场;全市配备社区文化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500余名,新培植社区特色文艺团队100余个,新发展文化志愿者2000余人。该项目入选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五是“环濠河博物馆群”建设。南通是中国博物馆事业的发祥地,创办于1905年的南通博物苑,是中国最早的公共博物馆。近年来,南通市形成了以南通博物苑为龙头,由17个特色鲜明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所组成的“环濠河博物馆群”,并建立了环濠河博物馆群合作理事会,联合开展服务。该项目入选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六是建立较为完善的图书阅读服务体系。县域建立图书馆总分馆制,在城市社区实现图书服务“一卡通”。苏州目前已建有市级总馆1个,县级市、区级总馆7个,分馆173个。读者在总分馆系统内可以办理统一的读者证,享受通借通还、预约借书等与总馆基本相同的服务。靖江市、大丰市、姜堰市也都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图书馆总分馆制。

七是开办电视图书馆。常州市利用多方资源建立了江苏省第一家电视图书馆。市民在家里打开电视机,就能够享受到图书馆的数字图书、报刊、讲座、多媒体课堂以及文化共享工程等丰富的数字资源,使服务人群从十几万的持证用户扩大到70多万户家庭。

八是规范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采购。无锡市从2012年起制定了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办法,每年拿出800万元向社会采购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2012年向社会购买了45项公益性文化项目,2013年购买的公益性文化项目增加到了60项,内容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场所建设、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展览展演、艺术普及培训等方面。据不完全统计,拉动的整个社会投资达4000多万元。

九是成立“张家港长江文化基金会”。张家港市成立了全国唯一一家以“保护、发展和弘扬长江文化”为宗旨的公益性的“张家港长江文化基金会”。该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数额300万元,来源于政府及企业资助。基金会的成立,为发挥社会组织在文化艺术发展中的作用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十是制定《江苏省公共数字文化系统建设标准》。省文化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力争通过5年的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形成有效的数字资源保障体系。借助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广电网的通道,以及各级公共图书馆和手机、数字电视、智能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向全省公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数字图书馆服务。目前正在制定《江苏省公共数字文化系统建设标准》,以解决多头、交叉和重复建设问题,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效能。

此外,江苏各地也都针对当地区域文化特点和百姓需求,大胆实践,开拓创新,不断拓宽公共文化建设的新标准、新要求。镇江市在文化广场建设中,将文化广场建设分为中心文化广场、基本型文化广场、文化娱乐广场,并分别制定了详细的建设标准;南京市开展“示范文化广场”和“社区特色文化广场”建设计划,2012年建成14个示范文化广场。

丰硕耀眼的“江苏成果”

近年来,江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果。

一是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全省基本形成“省有四馆、市有三馆、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的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初步建立了都市“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南京图书馆新馆、省美术馆新馆和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相继建成并免费开放。投资约30亿元的江苏大剧院开工建设。全省基本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县支中心、社区和乡村基层服务点的全覆盖。全省万人拥有文化设施面积达1168平方米。截止到2011年底,苏州市已实现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2400平方米,无锡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1616平方米。

二是公益性文化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全省各级各类公益性文化机构着力彰显公益性质,根据群众的文化需求,精心设置免费开放服务项目,按照服务规范,深入开展免费服务。2012年全省已有400多家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以及1.7万家村文化室实现了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文化资源的社会效益成倍放大。江苏现有一级文化馆81个、一级图书馆99个,一级文化馆和一级图书馆的数量均居全国第一。

三是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不断加大。全省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不断加大对农村基层以及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近年来,每年组织“美好江苏——文化民生基层文艺巡演”不少于40场,该活动入选文化部2012年全国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优秀项目。靖江市“农民工合唱团”和吴江“区域文化联动”入选文化部2012年农民工文化服务示范项目。江苏还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将一批舞台精品以低票价投放到市场。在首届江苏艺术展演月上,省文化厅共组织了32台省内外剧目,对军人、学生、民工、城市低收入者以30元的超低票价出售。展演月共售出5万余张票,创下了江苏公益性演出上座率的新纪录。而泰州市推出的“百团千场”惠民演出,最低票价只有5元。

四是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江苏省文化厅认真组织开展“五星工程奖”评奖活动以及中国江苏文化艺术节、昆剧艺术节、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江苏读书节、江苏书展等活动。全省各地以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资源为依托,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淮安市以“倡导阅读,书香淮安”为主题,举办周恩来读书节,推出了名家讲座、家庭读书、征文、诗歌朗诵会、数字阅读、“好书六进”等十多项活动。镇江市利用当地《文心雕龙》资源,大力开展“文心讲堂”“文心公益讲座”“文心公益培训”“文心剧场”等“文心系列公益活动”。南京市的文化惠民“百千万行动计划”和“精彩365,快乐每一天”活动、南通市的“文化江海行”、徐州市的“舞动汉风,动感彭城”广场文化活动、扬州市的“舞动城乡”文化惠民活动、盐城市的“激情大舞台,魅力新盐城”、泰州的“百姓大舞台”、太仓市业余文艺团队“百团大展演”、东台市的“哈哈周末”、南京市高淳区的“唱响古戏台、幸福大舞台”、邳州市的“活力邳州”、丹阳市的“时代潮”广场文化系列活动等一大批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已成品牌,大大激发了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力。在活动中,人民群众成为文化创造的主体和舞台的主角。通过活动的开展,推出了一大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带动了业余群众文艺团队的建设,促进了基层公共文化产品的自我供给和交互供给。

五是数字化服务更加亲民、便民。全省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速度加快,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普遍建立了网站,全省已有37个市、县(市、区)图书馆建立了规模不等的数字图书馆。许多文化馆完成了数字文化馆建设,开通了网上群文活动信息浏览、网上艺术点播、网上艺术课堂、电子杂志、在线辅导等。南京博物院、苏州名人馆的展陈采用了先进的数字化服务手段,增强了服务的互动性和参与性。遍及城乡的文化共享工程基层点以及所拥有的海量资源更是为老百姓享受数字化服务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对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六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苏州市以总分第一的成绩入选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连云港市“社区文化标准化建设”和南通市“环濠河博物馆群建设”入选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江苏已有2个省辖市、10个县(市、区)和2个地级市以及107个乡镇(街道)建成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前,有2个省辖市、15个县(市、区)正在创建第二批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

七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理论研究取得突出成绩。江苏建立和形成了一支实力雄厚的公共文化理论研究队伍,这支队伍在江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江苏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理论研究成果对全省和国家出台相关公共文化政策起到了参考作用。江苏承担的“公共文化单位免费开放与公益性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研究”两项重点课题通过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2010—2012年课题评审验收,获得优秀等次。鉴于江苏在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理论研究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绩,中国群众文化学会授予江苏省群众文化学会和南通市群众文化学会“全国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基地”称号。

鼓舞人心的“江苏展望”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个动态的、不断提升、不断完善的过程。江苏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整体上走在了全国前列。江苏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也具备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

目前,江苏正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从推进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江苏将研究制定各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技术标准、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标准,加快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实施好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等一揽子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组建理事会,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同时,将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完善文化志愿工作机制。江苏省将通过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激发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在未来的日子里,江苏必将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成绩,书写中国梦的江苏文化建设的新篇章。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法律准绳。向全体公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责,公共文化服务就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之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强化各级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职责为核心内容,既体现了现代政府服务理念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理念,也为今后各级政府按照科学划分的事权支出责任有效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法律准绳。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我国朝着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的重要步骤。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全面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上升为法定原则,从制度建立、政策优惠、参与渠道等多方面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立了法律保障,必将进一步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有效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生机和活力。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掀开了我国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崭新的一页。“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新的发展阶段,各级文化部门和广大文化工作者首先要学好法,更要用好法,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全面落实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中,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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