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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兰微: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时间:2017-03-06 18:43   来源: 互联网    作者:余梓阳    阅读量:15077   

独立董事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3]56 号 文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就本公司的担保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一)对2016年的担保事项的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 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2017年度公司拟担保的对象皆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2016年度 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净利润 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178,048 112,742 65,306 5,911 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 104,853 41,640 63,213 -5,915 成都士兰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63,138 9,968 53,170 1,177 深圳市深兰微电子有限公司 17,048 16,905 143 -237 杭州士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6,758 2,560 4,198 393 杭州美卡乐光电有限公司 26,608 10,924 15,684 751 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二)对2017年的担保事项的说明 2017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23,000万 元,其中: 对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60,000万元; 对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30,000万元; 对成都士兰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 对深圳市深兰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 对杭州士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万元; 对杭州美卡乐光电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 (以上金额包含2016年度延续至2017年度的担保余额) 二、独立意见: 1、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 第 1 页 共 3 页 独立董事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务的需要,是充分、合理的。 2、2017 年度的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3、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生 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7年度为对全资子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23,000万元,其中: 对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60,000万元; 对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30,000万元; 对成都士兰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 对深圳市深兰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 对杭州士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万元; 对杭州美卡乐光电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 (以上金额包含 2016 年度延续至 2017 年度的担保余额) 以下无正文! 第 2 页 共 3 页 专项说 明及 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 本 页为专 项说 明及 独 立 意 见 签 字 页 杭 州 士兰微 电子股份 有 限公 司 独 立董事 (签 名 ) 朱大 中 : 咖 宋执环 : 醚惑 ⒛ 17年 3月 4日 第 3页 共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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