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20日讯6月2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银监局”)发布的琼银监罚〔2017〕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存在“未有效跟踪监督贷款使用情况,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行为,被罚款35万元。
海南银监局认为,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海南银监局对其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