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7日,证监会为完善非公开发行定价机制,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主要修改内容涉及:
(1)调整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业务的定价基准。原定向增发定价基准日可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发行期首日,新规限制为只能采用发行期的首日,推动定增交易发行定价更加市场化。
(2)限制所有上市公司定增规模及资金用途。包括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从上次募集资金到位日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间隔不得少于18个月;非金融企业申请再融资时,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金融投资的情形。
本次政策调整后,并购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不变,配套融资部分的定价按照新政实施,配套融资期限间隔等还继续执行《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这也意味着并购重组并募集配套融资部分并不受18个月的间隔影响。
2017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再融资市场情况:
1、定增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对定增的关注和了解,定增市场持续扩大。2016年市场规模达到1.55万亿元,创下历史高峰。然而,定增市场的高速发展吸引了监管当局更多的关注,2017年上半年,证监会陆续发布了定增新规和减持新政,在令市场更加规范的同时,也给定增市场带来了新的冲击和变化。
(1)2017年上半年定增市场大幅缩减。2017年1-6月共发行195笔定增,累计募资3830亿元,两者较去年同期均下降近50%;第二季度以来市场表现更为惨淡,发行83笔,募资规模1382亿元,发行数量和规模同比下滑约70% 。
(2)定增新规发布后,有部分上市公司开始变更其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变更内容主要针对发行定价和发行规模 。
2、可转债
(1)部分企业终止定增后选择可转债,但通常募集金额会小于原定增方案 。2017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共发行5起可转债,发行金额高达327亿元。2017年上半年发行的可转债金额已达2016全年的1.5倍,但相比定增可转债通常发行体量较小。
(2)可转债通常发行体量较小且资金用途要求较为严格,目前仍是相对小众的市场。如审批速度加快、门槛降低、用途放大、引入定向发行机制等,均可能成为可转债市场持续扩容的内生动力。
3、配股
(1)定增受限后一些企业选择配股融资。2017年以来已有19家公司发布了配股预案,远超去年预案(9家)和实际发行(11家)数量,定增受限后部分企业改道 审核速度更快的配股融资(通常6个月),下半年配股发行规模或迎来快速增长 。
(2)配股对上市公司盈利、融资规模、资金用途等要求较多,且大股东必须参与认购,可以有效抑制上市公司过度融资行为。
4、重组配套融资
自去年以来,上市公司共实施260例重组配套融资,处于浮亏状态的有118例,“陪套”比例逾45%。但是,重组配套并未因此而绝迹,今年2月以来,有115例配套融资方案伴随重组计划披露,计划募集额超过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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